1、 - 1 - 丹阳 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空气质量,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 2018 309号) 和镇政办函 2018 204 号 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非法经营行为。 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整治非法储存、销售 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 (船 )等
2、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三)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 “以次充好 ”供应市场,或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 (四)整治偷税漏税行为。包括变名开票、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行为。重点打击部分炼油企业将应税品变成非应税品,将柴油开票为沥青、白油、变压器油、导热油等、将汽油开票为轻烃、芳烃等行为;打击炼油企业与加油站点、社会用户等客户一对一接单、款到提货、无票销售行为,或通过第三方平台接单,由贸 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无票油品,然后向散客销- 2 - 售的行为;打击部分加油站点缴税的成品油销售量远低于实际销售量的行为。 二、整治分工 (一)
3、 市委宣传部:对典型案件以及违法企业、违法人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曝光。 (二) 市公安局:一是对非法经营汽油和闪点 60 的柴油经营行为 ; 二是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 三是加大对加油站点销售油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力度 ; 四是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企业超范围从事闪点 60的柴油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五是查处生产、仓储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以及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 ( 七) 市安监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查 处非法从事汽油、闪点 60 的柴油经营行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 八 ) 市税务局:查处加油站点与炼油
4、企业交易不开具正规发票、偷税漏税行为。加强稽査征管,严格小额纳税人管理,建立专项督查、举报、核查机制。推进加油站进销存台账的建立和税控装置联网,根据加油枪走字起止数,按实际经营量纳税。 ( 九 )中石化、中石油等企业:负责加强本系统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管理,主动对接社会加油站点健全供购关系,足量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定期向商务、 市场监督、 税务等部门提供社会加油站点的购油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十) 各镇(区、街道):一是负责辖区内打击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宣传;二是组织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排查, 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三是 和 相关职能部
5、门 共同 对成品油市场违法 违规经营等 行为进行查处。 三、整治安排 此次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自 11月 16日开始,至 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 4 - (一)动员部署阶段( 11月 16日 11月 25日)。 成立各级组织机构,建立工作网络,编制印发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各 镇(区 、街道 ) 对本地区成品油市 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将摸排的情况分类汇总后报给相关部门,同时报给市专项整治小组备案。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 制定本部门的整治行动方案, 于 2018年 11月 25日 前报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协调小组 (同时上报分
6、工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 11月 26日 12月 20日)。 各 部门根据拟定的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 各镇(区 、街道 )落实属地责任予以全力配合。各部门 将整治情况每半月报市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市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 ( 12月 21日 12月 31日)。 各 部门、各镇(区 、街道 )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保证专项整治成果。今年 12月 30日前, 市各有关部门和 各镇(区 、街道 ) 将专项整治总结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协调小组。 四、整治要求
7、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协调小组, 刘宏程 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 办公室 副 主任 景 荣 平 、市商务局局长 汪涛 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公安局、环保局、交运 局、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 、安监局、税务局、各 镇 (区 、街道 )政府(管委会)以及中石化、中石油镇江公司分管领导为成 员。市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汪涛 同志兼任办公室- 5 - 主任,市商务局、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 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由市政府总牵头,市委宣传部、 公安、环保、交 运 、商务、 市场监 管
8、 、安监、税务 、成品油经营企业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责任分工,明确整治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同时各部门之间加强联系沟通, 建立会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研究相关问题, 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营造舆论氛围。 通过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成品 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四)强化信用约束。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宣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通过国家、省、市信用门户网站企业信用 信 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将其纳入 “黑名单 ”并向社会公示,强化 “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的约束机制,防止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秩序。 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11月 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