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 数字 教育资源公共服务 体系 国家 级 资源 汇聚 试点 合作 合同 (应用 类 资源 ) 合同号: 甲 方: 中央电化教育馆 乙 方: 签订日期 : 20 年 月 日- 1 - 合同号: 国家 数字 教育资源公共服务 体系 国家级资源汇聚 试点 合作合同 (应用 类 资源) 甲方: 中央电 化教育馆 (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60 号 邮编: 100031 电话: 010-66490982 传真: 010-66490982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提供数字教育资源基本公共服务的载体,主要通过网络
2、学习空间的形式提供资源服务并支撑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 系(以下简称国家体系)和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国家体系是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和各省级体系经国家体系枢纽环境连接构成的逻辑统一的整体。到 2020 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用户统一、共治共享、协同服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国一体系、资源体系通、一人一空间、- 2 - 应用促教学”。 中央电化教育馆负责 承担 体系 内 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管理和发展 等工作 。 甲 乙双 方 就 乙方 的
3、(应用 名称 )接入 公共 服务体系 国家平 台 并 通过 公共服务 体系 枢纽环境进行体系内的 资源服务 及 应用 推广 等 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按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 合作内容 1. 甲方同意乙方 应用 接入 体系国家 平台 。乙方接入的应用名称 在首次接入平台时自行进行命名 (不得 重名 ) 。 应用接入后, 如果乙方需修改应用名称,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甲方同意后方能修改。 2. 乙方接入甲方的应用必须 坚持 正确 的政治导向 , 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 甲方组织 的审核 或 专家评审 。 3. 乙方必须符合甲方的接入资质准入要求和应用
4、业务规范,具体要求 以 甲方发布的 资源 汇聚 管 理办法(试行) 为准 。 4. 乙方 接入 体系的 资源 应用的规范运行 应 符合体系建设和运行的统一 规定 和要求,甲方 对 乙方在体系内的运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管 。 二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如果发现乙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 与乙方的合作。 1.2. 甲方负责提供应用接入 公共服务体系国家级 平台所需的技术支持。 - 3 - 1.3. 甲方可针对市场或者推广的需求,及上线后的具体运营情况,对已上线的应用向乙方提出新特性、新接口开发需求或现有逻辑、特性、接
5、口的修改需求,乙方要及时响应和配合 ,如果乙方对甲 方提出的上述需求不能及时响应,经甲方一次催告后仍不做积极响应,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1.4. 甲方拥有平台上所有用户数据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应用及其应用用户 在 体系内 的注册数据、交易数据及其他运营数据,如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如乙方拒不改正或甲方有确切证据表明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可对乙方应用做出删除、屏蔽等处理。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用发布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乙方对应用享有相关版权或同等权利的证明材料,以及乙方依法或根据甲方要求应向甲方提交的 其他合法资质证
6、明。如乙方在应用中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素材,需同时提供他人合法授权证明。乙方须承担因相关证件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如果乙方应用中的任何部分 被任 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乙方应立即通知甲 方。乙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乙方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尽可能地对乙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 乙方的上述行为 侵害到甲方权益,乙方须 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 2.2.乙方应用发布时,需要向平台用户提供用户服务- 4 - 协议。该用户服务协
7、议乙方 可以 选用甲方 统一 提供的用户服务协议模板 , 或 在不违反甲方其他规定的情况下, 自行拟定适用于乙方应用的用户服务协议 ,在通过甲方审核后使用 。 2.3.乙方应当确保 其上传 应用 的内容、应用程序和提供给用户的相关服务,不涉及任何反动、色情、迷信、赌博、诽谤他人或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信息,不违反国家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不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身权等)。 乙方 应当确保 通过 应用实施的活动真 实、准确、完整、安全,不存在任何欺诈成份,不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如因乙方原因 引发
8、任何法律纠纷 、赔偿, 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 同时,如 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平台带来 利益或名誉 损 失 , 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 如 甲方认为 情节严重, 有权单方 终止该 合作 协议。 2.4.乙方应 用 上线前 , 乙方负责应用的开发、 硬件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带宽、服务器托管等)、 技术调试等工作 。乙方应用上线后,乙方负责应用的 运营、 技术维护、客服 等工作 , 其产生的所有 费用 ,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应用 在上线后无法正常使 用,经核查排除自身原因后,可向甲方平台提交平台技术调试需求。 2.5.甲方 因业务推广、技术升级等合理原因,要求乙方对其上传的 应用 进行 修改
9、,乙方要及时响应并 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 予以 解决。 若乙方不及时响应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解决,甲方 有权 终止 与乙方的合作 ,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 同时,乙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就已上传的应用向甲方平台提交非乙方维护权限内的修改需求,甲方将根据需求- 5 - 是否合理予以解决或驳回。 若甲方审查后认为乙方的需求合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对乙方的应用进行相应的维护修改。 2.6.乙方 有权获得乙方应用的相 关销售数据,但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平台数据提供给 第三方团体或个人 使用;乙方 在平台获取的用户信息 等相关数据 ,只能服务于平台,不得用于任何其他商业或非商业行为 。 若乙方 违反本条
10、 约定,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2.7.乙方在 应用成功 接入 运行 后 ,需向 甲方 平台 用户提供与应用相关的 服务 保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更新应用中未完结内容 、 解答用 户 提问、协调用户投诉等 。 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热线电话、邮箱、 QQ等 。乙方的服务保障工作必须在合法合理且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损害甲方声誉的情况下进行,在服 务过程中产生的 一切费用 ,由 乙方 自行 承担。 若乙方不能及时向甲方平台用户提供与应用相关的服务保障,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2.8.当 用户 就乙方应用进行 投诉,乙方应及时 核查原因 。 乙方需在
11、 48小时内解决完毕,并承担所有责任及赔偿。乙方解决完毕 后 或者乙方认为是甲方的原因自己不能解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交申诉 ,甲方应当在接到申诉后得合理期限内予以回复 。 2.9.乙方不得在应用内宣传与本应用无关的任何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其他的应用产品等。乙方不得在应用内添加指向非甲方拥有或控制或其他权利人授权给甲方的网站链接。 乙方应用不得对甲方的用户进行单向分流,必须 在 显著 位置设立返回甲方的链接 。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条款 侵害 用户 和 甲方 的权益, 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 单方面 终止- 6 - 与乙方的合作。 2.10.
12、乙方 应当 保证在授权程序的运营过程中,由用户使用应用服务产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留言、消息、评论、名称等,不违反授权区域法律、法规、政策,不涉及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利益的信息,以及反动、色情、迷信、赌博、诽谤他人、侵权等违法信息,若有出现,乙方 应及时采取删除或其他合理措施。乙方违反本条款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处罚和相关法律责任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若乙方在出现上述情形时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尽 可能减小上述情形造成的 不良影响和 损失, 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因乙方违反本条款 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当承担赔偿责任 。 2.11. 为 规范合作及市场行
13、为,乙方只能选择与甲方或体系 内的 地方平台 进行接入合作,接入其中任意一方视为接入 体系 。如乙方合作的地方平台没有 接入体系 ,则不受此约束。 三 收入及结算 1应用收费或免费由乙方决定, 乙方应用如果收费,其收费标准由乙方制定并向甲方提交申请,甲方审核通过后,应用价格即可上线发布。 2 接入国家平台 并由国家选用的 收费 应用 资源 ,甲方按中标价格(或其他价格约定) 向 乙方 购买, 并按 合同约定进行线下结算。 3 接入国家平台 、由 区域或机构选用的 收费应用 资源 ,由区域 和 机构与乙方在线下协商并 按合同 约定 完成 线下结算 。 4 接入国家平台 ,用户个人选用的 收费应用
14、 资源 , 乙- 7 - 方 应提前告知, 由 用户个人在 乙方产品 中 通过 具有安全策略的支付通道 完成 支付 购买 , 对用户的反馈或投诉 乙方应 配合甲方进行 核实、 处理 。 5. 公共服务 体系 统 一对应用资源 的 选用 和购买 进行监管, 设置相应的产品下架、淘汰 、 黑名单及企业 退出 机制。 四 运营推广 1. 乙方如有在 国家 平台开展推广活动的需求,可向甲方 提出申请并提交 具体 方案, 双方达成 一致后 , 方 可执行。 2. 甲方将充分利用平台资源及自有其他资源,尽可能协 助 乙方开展 应用 推广。 五 知识产权 1. 乙方拥有或被授权拥有:本合作项目中涉及的应用软
15、 件、应用相关文档及其他与应用有关的一切内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表现相关软件产品字样的图片、标记之上附带的著作权,以及对于相关软件产品及相关互联网址等所可能派生的商号、商 标及其他知识产权权利。 2. 甲方对基于本合同约定合作提供的各项内容、资料等 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六 服务暂停或终止 1无论因为任何原因导致乙方提供的应用或服务需要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能停止。且乙方应当在终止应用或终止服务前 六十 【 60】 天 在应用页面及服务页面中,向使用应用或享受服务的平台用户发布公告通知。平台用户在乙方应用中享有的相关权益,乙方必须依法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应当予以相应
16、退还或补偿。因乙方终止应用或终止提供服务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2除法律规定的终止 情况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8 - 本合同将立即终止: 2.1. 甲方 或乙方拥有的相关从业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 2.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或被其他第三方申请,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 3在合作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应用无法继续运营的,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4. 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终止日之前根据原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提前终止后,甲 乙双方 应在终止之日起 六十 【 60】 天 工作日内结算 清 根据合同已产生但尚未结算完毕的相关费用。 七 协议内容修改 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
17、正文及甲方在平台上公开发布的 体系资源 汇聚 试点 办法 (试行) 。办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制订、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其一旦发生变动,甲方将会在平台上公布修改后的协议或规则,并通知乙方 ,如果乙方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在原有服务到期后应主动取消服务,如果继续提供服务,则视为接受协议或规则的变动。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约定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八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 有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和调整 、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 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
18、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 9 - 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 (自然日) 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 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
19、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 、违约责任 及 免责 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1. 违约责任的承担 鉴于网络 资源 服务 内容 及服务方式 的特殊性 , 甲乙 双方违约 责任 的 承担 分别 细化在 双方 的 权利 义务条款中。 2. 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2.1 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的一 方; 2.2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乙方同意甲方会变更、 中断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乙方,也无需承担任 ; 2.3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