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镇 环境卫生作业定额标准 Quota Standard for Urban Sanitation 2018-*-* 发布 2018-*-* 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广西 壮族自治区 工程建设 地方 标准 DB UDC DBJ/T*-0*-2018 备案号: *-2018 P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镇环境卫生作业定额标准 Quota Standard for Urban Sanitation 2018 南 宁 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 广西城市建设协会 施行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前 言 本 标准 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
2、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15 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建标 2015 32 号) 的要求 , 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而制定。 本 标准 共分 9 章,内容包括: 1.总 说明 ; 2.术语; 3. 城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4.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运营 ; 5. 生 活垃圾焚烧处理运营 ; 6.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运营 ; 7. 餐厨垃圾处理运营 ; 8. 粪便无害化处理运营 ; 9. 城市环境卫生部门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 。 本 标准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提出
3、并归口管理,由广西城市建设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至广西城市建设协会(地址:南宁市金湖路 58 号,邮编53002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员: 主要审查人员: 目 次 1 总说明 . 1 1.1 编制依据 . 1 1.2 适应范围 . 1 1.3 编制原则 . 1 1.4 引用标准 . 2 2 主要概念及说明 . 3 2.1 定额概念 . 3 2.2 劳动消耗量单位 . 3 2.3 定额时间构成 . 3 2.4 环卫作业工作内容 . 3 2.5 有关说明 . 4 3 城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
4、 5 3.1 道路清扫保洁 . 5 3.2 公共广场清扫保洁 . 12 3.3 公共厕所管理保洁 . 13 3.4 水域保洁 . 14 3.5 垃圾收集运输、 转运 . 18 3.6 粪便收集运输 . 24 3.7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 . 26 4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运营 . 28 4.1 主要内容 . 28 4.2 人员配置 . 28 4.3 作业基本规定 . 28 4.4 劳动定额计算表 . 28 5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运营 . 30 5.1 主要内容 . 30 5.2 人员配置 . 30 5.3 运营基本规定 . 30 5.4 劳动定额计算表 . 31 6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运营 . 33
5、6.1 主要内容 . 33 6.2 人员配置 . 33 6.3 运营基本规定 . 33 6.4 劳动定额计算表 . 34 7 餐厨垃圾处理运营 . 35 7.1 主要内容 . 35 7.2 人员配置 . 35 7.3 运营基本规定 . 35 7.4 劳动定额计算表 . 36 8 粪便无害化处 理运营 . 37 8.1 主要内容 . 37 8.2 人员配置 . 37 8.3 运营基本规定 . 38 8.4 劳动定额计算表 . 38 9 城市环境卫生部门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 . 40 9.1 作业服务单位人员定员标准 . 40 9.2 环境卫生部门各类人员范围划分标准 . 43 1 1 总 说明 1
6、.1 编制依据 为了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 “全区 ”)城镇环境卫生行业的科学管理,规范社会主义新时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城镇环卫作业劳动定额管理,有利于环卫作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 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城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评价标准( DBJ/T45-035-2016)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定广西城镇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简称定额。 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环境卫生作业条件、合理的作业时间和劳动组织、多数城市机械装备程度为基础编制,反应了全区环境卫生行业的综合水平。对于未能符
7、合相关要求的区域,在执行过程中,应做相应的调整。 1.2 适应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全区各地级市、县(区)、中心乡镇、独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城镇化范围内道路广场、公共厕所、水域、其他设施清 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粪便收集、运输和处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以及环卫行业的应急处理等等环卫设施,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1.3 编制原则 1.3.1 规范统一原则 参照现行国家、部委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根据城镇环境卫生作业属劳动服务性行业的特点,将相同或相近的工种、岗位,按统一标准和要求,划分各类人员定额和定员标准。 1.3.2 科学合理原则 本定额以全区各城市调查摸底及重点作业项目实
8、地测定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和全区各城市经济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和基本方略为指导,力求体现其科学性、合理性及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和促进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 1.3.3 效率优先原则 根据 “促进环卫市场化发展,节约政府投入,提高工作质量,为环卫工人提供2 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的原则,按照 “高效、精简、满负荷 ”的要求,确定定额与定员标准,全面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行业社会平均劳动效率,改善行业发展和生产作业条件。 1.3.4 实用的原则 本定额既考虑目前环卫行业专业分工和劳动组织的基本现状,现有定额、定员的水平,又考虑到新
9、的技术发展 ,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劳动制度、劳动组织的市场化改革,以及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粪便处理技术的发展等因素,制定适用于新时代下的城镇环卫行业发展的定额、定员标准,使定额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3.5 全行业管理原则 本定额作为全区城镇环境卫生工作定额标准,其对象、范围、内容涵盖了本行业各类作业和劳动工种,体现了全方位、全行业管理的要求。 1.4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版) 劳动定额术语( GB/T 14002-2008) 工时消耗分类、代号和标准工时构成( GB/T 14163-2009)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HDL 47-101
10、-2008)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 93-2003)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 109-2006)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CJJ 128-2009) 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30-2009)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 86-2014)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 184-2012)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 199721 号)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7-2012)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 17217-1998)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 (CJJ/T126-20
11、08) 城市道路清扫面积测算方法( CJ/T277-2008) 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 CJJ/T 174-2013 广西城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评价标准( DBJ/T 45-035-2016) 3 2 主要概念及说明 2.1 定额 概念 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环卫作业生产活动时,在人力和物力利用方面应准守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劳动对象和内容,分别由时间定额、产量定额和人员定额构成。 时间定额(又称 “工时定额 ”):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质量下的一定数量工作任务所需的劳动时间消耗限额。 产量定额(又称 “任务量定额 ”):单位时间内 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工作任务量的限额。 人员定额:
12、按一定专业技术素质要求,对配置各类人员操作设备所需规定的限额。 2.2 劳动消耗量单位 根据不同作业内容和劳动对象,本定额所规定的劳动消耗单位以工日内完成的工作量表示,每一工日以八小时计算。 2.3 定额时间构成 包括作业准备与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基本时间 +辅助时间),作业宽放时间(技术性宽放时间和组织性宽放时间),个人生理需要宽放时间。即: T=Tzj+Tz+Tzk+Tjxk 式中: T定额时间 Tzj准备与结束时间 Tz作业时间 Tzk作业宽放时间; Tjxk个人生理需要与休息宽放时间 2.4 环卫作业工作内容 本定额工作内容由城镇环境卫生作业八个方面的主要工种定额组成,内容包括: 2.
13、4.1 城镇环境卫生清扫:规定不同等级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及收集站(点)、城镇水域等环境卫生的人力清扫、机械清扫、冲街洒水、保洁的定额标准。 2.4.2 垃圾收集运输:使用作业工具和运输车辆对居民和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大4 (粗)件垃圾等进行收集并密闭运至指定地点。实施分类收集的地区,按照分类的标准进行收集和运输。 2.4.3 垃圾转运(中转):按转运站(场)的不同操作工种及转运设备(方式)、转运量,确定各类人员配备标准。 2.4.4 生活垃圾处理: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采取焚烧、填埋、发酵的处理工艺,将运进处理场(厂)的垃圾,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进行处理。使垃圾处理达到无害
14、化、减量化、资源化。 2.4.5 粪便收集运输:使用作业工具、运输车辆,对居民区、单位和公共厕所所产生的粪便进行清除、收集并密闭地运至指定地点。清理受到作业影响的周边环境的污物、污水,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的整洁。 2.4.6 垃圾粪便处理: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将 运进处理场(厂)的粪便,采取生化等处理工艺进行处理,使之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或利用。 2.4.7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应采用密闭、防腐专用容器盛装,采用密闭式专用收集车进行收集运输,专用收集车的装载机构应与餐厨垃圾盛装容器相匹配。 2.4.8 餐厨垃圾处理: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采取分选破碎、油脂分离、湿热处理、厌氧
15、消化、好氧堆肥等处理工艺,将运进处理厂的餐厨垃圾,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进行处理,使餐厨垃圾处理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2.5 有关说明 2.5.1 本定额基 本慨括了环境卫生一线劳动作业工种的工作内容,反映了城镇环境卫生整体作业过程和内在有机联系的特点。为方便查阅,本定额环境卫生作业八个方面均按: 工作内容; 作业形式; 测算规则; 作业规定; 定额表的顺序编号。对环境卫生作业各工种的计量单位、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提供了单车操作时间等有关参数,以便准确计算环境卫生作业劳动量。同时对影响环境卫生定额、定员的特殊因素规定了相应的增减系数,对该工种必须达到的作业要求作了明
16、确规定。 2.5.2 本定额制定原则是主要工种定额不低于国家标准。考虑到 环境卫生作业发展前景、城镇建设和发展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的提高等因素,某些定额亦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如道路进行全面积清扫,废物箱、垃圾房(箱)等清洗保洁,由于受设施标准及保洁质量要求的提高(使用清洁剂擦洗等),作业时间作5 适当调整。 2.5.3 道路人工清扫作业。各城市在人员安排、作业时间、清扫次数和清扫与保洁的配合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可根据本市、县(镇)实际条件和需要酌情组织实施方案,但匀需达到国家建设部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为便于操作和计算,本定额对道路清扫和保洁分别制订定额标准。一般一、二 级道路每天应清扫
17、二次,保洁二次或全天保洁。各城市需要在此基础上增加清扫次数和保洁次数时,应相应调整定额。 2.5.4 环境卫生作业包括 “量 ”和 “质 ”二个方面。定额是对作业工作量的规定。环境卫生各工种作业质量按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广西地方城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评价标准执行。 3 城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3.1 道路清扫保洁 3.1.1 主要 内容 使用清扫 、 冲洗、洒水车辆以及清扫工具等对城市建成区的车行道 、车行隧道、 高架道路 、 人行道 、人行 过街天桥 、 地下通道 、立交桥、地铁站、步行商业街、靠近人 行道的敞开场地、及 广场 等公共场所的地面进行 清扫作业,清除路面尘土、杂物,维护道路
18、整洁。作业结束后、保养作业机具、车辆。 道路清扫保洁分为: 人工清扫:指用扫把、畚箕、铁铲等简易工具清除路面尘土、杂物等并使用简易运输工具将其收集转运到固定垃圾收集站(点)的过程。 机扫、冲洗、洒水:指用机动车清扫、冲洗、洒水清除路面尘土、杂物,防尘降温。 道路保洁:城市道路在每天定时清扫的基础上实行人工使用简易工具或由机动车巡回保洁,及时清除路面可见的垃圾、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3.1.2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 道路清扫保洁等 级,参照广西城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评价标准,按照道路繁华程度、车行人流量及对清扫保洁的质量要求和作业方式等差别划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详见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分类见表 3.1.1。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具体划分由市(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