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采购(二期)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采购(二期) 招标编号: NBGODOZB418115-1 招标人: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 九 年 一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前附表 3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办法 13 第五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16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的有关格式 31 第七部分 合同格式 45 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规 ,受招标人 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的委托,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现就 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采购(二期)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 资格审查条件 并完全 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NBGODOZB418115-1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范围: 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采购(二期) ,分为 2 个标段, 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下 两 个标段进行投标 , 也可以同时中 两 个标段 。 标段 1: 7 米 -7.05 米空调、柴油燃料、国 V 排放公路客车,数量 2 辆; 标段 2: 8 米 -8.14 米空调、柴油燃料、国排放公路客车,数量 8 辆。 4、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交货期: 中标通知书发
3、出后 45 个日历天内交货 。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 的资格审查条件 : (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厂商直属销售公司(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2017 年客车制造商销售产值 20 亿元(含)人民币以上(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证明为准); (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制造商委托的经销商参加投标(厂商直属销售公司除外)。 7、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顺序装订,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对提交资料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邮 箱
4、报名的可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 8、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http:/ ,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9、 标段 1 投标保证金: 15000 元; 标段 2 投标保证金: 60000 元。 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份。 1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9 年 1 月 日至 2019 年
5、1 月 日 ,每天 9:00-11:30, 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 1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宁海县学勉路 1 号金融中心 2 号楼 1100室 )。 13、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日 9 时 30 分整 (北京时间)。 14、开标时间: 2019 年 1 月 日 9 时 30 分整 。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5、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 16、联系人 招标人: 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宁海正学东路 58 号
6、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74-59955599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荣 张海强 龚煜橙 电话: 0574-65323936/18768526167 传真: 0574-6532393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海支行 帐 号: 574906672810601 户 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缑城咨询分公司 邮 箱: 3 第二部分 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1 招标人: 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宁海正学东路 58 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74-59955599 1.2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荣 张海强 龚煜
7、橙 电话: 0574-65323936/18768526167 传真: 0574-65323936 1.3 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 或厂商直属销售公司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2017 年客车制造商销售产值 20 亿元(含)人民币以上(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证明为准); (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制造商委托的经销商参加投标(厂商直属销售公司除外)。 1.4 合同中所有的提供货物及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上述 1.3 条款规定的合格来源国或地区。 投 标 语 言
8、、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2.1 投标语言:中文。 2.2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货币:人民币 *2.3 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的投标报价为:含增值税和其他税的货到工地价; 交钥匙价:包括设计、设备监造、出厂试验检验、包装、装卸、运输、仓储、 途中保险、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及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内容。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标段 一 : 75 万 元;标段 二 : 304 万 元。 2.5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 理; 投 标 书 的 编 制、递 交、开标日期 *3.1 标段 1 投标保证金: 15000 元; 标段 2 投标保证金:
9、60000 元。 *3.2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 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日 16:00,各投标单位以 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汇款形式 向宁波国 际投资咨询有限公4 司提交。 3.3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 天 3.4 投标文件的份数:各标段投标文件应分开单独编制,技术资信标 、商务标分别书面格式正本一份,副本不少于四份;各标段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和时间另行提供投标文 件副本。 3.5 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6 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采购(二期) 招标编号: NBGODOZ
10、B418115-1 3.7 投标截止期 : 2019 年 1 月 9:30 时 (北京时间) 3.8 开标日期 : 2019 年 1 月 日 9:30 时 (北京时间) 地 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 合同条款 4.1 买方名称: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2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 同 总价 的 10 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应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金的方式提供。如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其保函出具银行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中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2、项目所在地或中标单位注册地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履约
11、保证期从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竣工验收延后,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4.3 交货地点: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指定场所 *4.4 中标单位要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合同格式”的格式和内容与业主签订合同,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 其他 4.5 招标代理方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第 一 标段5000 元,第 二 标段 14000 元),该费用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投标人 1. 合格的投标人和合格的投标货物 1.1 合格的投标人应该是: (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厂商直属销售公司
1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2017 年客车制造商销售产值 20 亿元(含)人民币以上(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证明 为准);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制造商委托的经销商参加投标(厂商直属销售公司除外)。 1.2 合格的投标货物应该是: 在中国境内出产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若投标货物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货物,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1.3 符合本招标文件载明的对上述 1.1、 1.2 条以外的规定或对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补充要求。 2. 投标人代表 2.1 投标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 若投标
13、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须符合本须知第 6.2条( 5) b 款的要求。 3. 投标费用 3.1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共有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五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的有关格式 第七部分 合同格式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招标文件的澄清: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要求
14、招标人澄清(或要求与招标人6 进行技术交流),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但不得使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收到该通知的时间迟于开标前 5 天。 5.2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可以用补充文件或书面更改通知的方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及时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这些补充文件或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5.3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修改投标文件,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潜在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15、若发出通知日距公告的投标截止期不足 15 天,招标人在通知书中应明确是否推迟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若所有潜在投标人在第 5.4 条规定的回复中对不推迟投标截止和开标日期均明示同意,则按原定时间执行。 5.4 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推迟截标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 执上明示意见、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 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6.1 商务标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函(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附件 1); ( 2)开标一览表(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附件 2);
16、 ( 3) 大件总成、零配件目录及价格表 (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附件 3); (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6.2 技术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1)技术规格偏离表(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附件 4); ( 2)商务条款偏离表(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附件 5); ( 3) 详细技术参数表 (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附件 6); ( 4) 配置及技术条款响应表 (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附件 7)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对 整车技术参数要求和 整车配置要求中的 各项要求进行响应,技术要求中未列内容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进行技术响应
17、,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图片资料 ; ( 5)详细的交货清单 (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附件 8); ( 6) 售后服务、理赔、质量 技术保证承诺书 (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附件 9) ; ( 7)评标办法中的需要提供的相关评分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 8)资格证明文件,一般应含: a、 营业执照、车辆上牌目录及其他相关证书等 (复印件,加盖公章 );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又未提供本授权书,在投标时应该提供书面声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供核对。)(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附件 10); 7 c、 制造商的基本情况介绍 ( 格式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18、 附件 11); d、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客 车制造商销售产值人民币 20 亿元(含)以上的证明(提供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证明原件) ; (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7. 投标报价 7.1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价组成的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载明。 7.2 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的投标报价为:含增值税和其他税的货到工地价 。 交钥匙价:包括设计、设备监造、出厂试验检验、包装、装卸、运输、仓储、途中保险、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及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内容。 7.3 投标人要按本册第六部分中的“ 大件总成、零配件目 录及价格
19、表 ”格式和内容完整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7.4 本次投标货物应该只有一个投标报价,而且一经开标,投标价不得变更。 如果投标货物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又未声明以哪一报价方案为主,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若有投标声明,应载明在“开标一览表”中,供开标时唱出,未经唱出的声明在评标时不作考虑。 7.5 开标后以及在评标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投标价格。若投标人在中标以后做出任何改变投标价格的决定,将被视作撤标而失去中标资格 。 8. 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编写 8.1 投标文件须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的有关格式”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签
20、署和加盖公章。 8.2 开标一览表应按照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8.3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印章明晰,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在投标之前如发现有必需修改的错漏,必须在涂改或增删之处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 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在封面盖公章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提交复印件。 8.5 除招标文 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6 “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的编制 8.6.1 “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是对本投标报价所包含的供货和责任范围、货物技术规格、功能配置、技术特征和性能的详细
21、描述,其规格幅面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将作为中标后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技术附件。 9.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做出规定,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 9.2 在特 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招标人要求,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投标人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8 形式进行。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按本须知第 10 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作相应的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下述第 10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
22、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若投标人不接受延期要求,则其投标失效,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10. 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前附表”中给出。当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依据下述第 10.6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0.2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 ( 1) 投标 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 : 见前附表 ,各投标单位以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汇款形式向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交。 ( 2)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名: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海支行 帐 号: 574906672810
23、601 户 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缑城咨询分公司 10.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凭合同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额无息退还。 10.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额无息退还。 10.5 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应按照 10.3、 10.4 条规定及时前来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对逾期办理者,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利息和“资金占用费”。 10.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3 条规定签订合同。 ( 3)中标人不按本
24、须知第 24 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记和递送 11.1 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资信标两部分,并分别装订。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1) 各标段投标文件应分开单独编制,技术资信标 、商务标分别书面格式正本一份,副本不少于四份;各标段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和时间另行提供投标文件副本。各标段投标文件须 分开包封,投标人应将书面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资信标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标明:“标段商务标”、“标段技术资信标”,同时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所有投标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