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用工风险防范 张春江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案例说起某企业以员工李某旷工四天为由,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李某不服,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主张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员工代理律师称:企业没有依民主程序建立规章制度,对李某的处理缺乏依据。企业辩称:员工旷工行为十分恶劣,在企业内部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处理结果符合法律,利于管理,顺应民意,没有不当之处。裁判认为:李某旷工行为存在,但企业对其处理缺乏具体的处理依据。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并告知劳动者后,方可对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鉴于本案企业方没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对李某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本案最后调解结案。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用工风险的源头!企业主方面,抵触情绪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