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聊城市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1 指挥部及其职责2.2 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2.3 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2.4 指挥部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2.5 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3、预防与预警3.1 信息监测3.2 信息报告3.3 信息分析4、应急响应4.1 先期处置4.2 分级响应- - 2 - -4.3 事故报告4.4 响应行动4.5 应急通讯4.6 指挥协调4.7 应急支援4.8 新闻发布 4.9 响应结束5、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
2、价5.2 调查报告5.3 社会救助5.4 恢复重建6、应急保障6.1 指挥保障6.2 通信保障6.3 物资保障6.4 资金保障6.5 技术保障6.6 医疗卫生保障7、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7.1 宣传教育7.2 应急培训- - 3 - -7.3 应急演练8、附 则8.1 预案管理与修订8.2 奖励与责任追究8.3 预案实施时间9、附 件附件 1:市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指挥体系框架示意图 附件 2:市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附件 3:市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联系电话附件 4:市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专家组名单及联系电话- - 4 - -1、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
3、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序、妥善地处置可能发生在城镇燃气供气系统的重大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聊城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发生的连续停止 1 万户(或以上)居民供气和重要供气设施连
4、续停供 24 小时(或以上) ;或发生一次死亡 3 人、重伤 10 人以上的重特大事件,或发生上游供气严重不足,造成全市供气紧张,即将引发或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具体包括:(1)燃气生产(人工燃气) 、加工、处理、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城镇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2)城镇人工煤气等制气厂、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 - 5 - -化石油气储罐发生严重泄漏、火灾、爆炸、垮塌等事故,致使城镇气源终止。(3)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开采、制气生产、气源输送受阻或者天然气上游,中游、下游站址以及液化石油气储灌站,灌装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4)城镇主要供气气源设备、
5、输配、应用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5)城镇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6)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7)长输管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无法及时修复,严重威胁到市区供气的紧急情况。(8)各种原因(含公共事件)造成的供气故障,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紧急情况。(9)上游供气严重不足,影响全市正常供气等。当发生以上情况之一时,聊城市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指挥部开始工作。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高度重视城镇燃气事故处置工作,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
6、应急处置工作首位,并贯穿于处置燃气事故过程的始终,最大限度减少城镇燃气突- - 6 - -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等危害。1.4.2 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统一领导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 、市属开发区政府及其各部门、供气企业、咨询机构等按照职责开展应急救援,紧急情况下调动全市各方力量,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1.4.3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强化日常燃气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巡检维护等工作机制,提高防范意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增强预警分析能力,力争做到
7、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1.4.4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县(市、区) 、市属开发区政府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形成市、县(市、区) 、市属开发区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城镇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重大事故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落实城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确保快速反应、快速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因重特大燃气事故对社会经济和稳定造成的影响。2、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1 指挥部及其职责- - 7 - -市政府成
8、立聊城市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实施统一协调和指挥。2.1.1 指挥部组成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成 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城市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聊城供电公司、市电信运营公司、当地燃气供气企业、驻聊上游气源供应单位等部门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以及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当地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分管负责人。指挥部成员单位
9、人员变动、未在市内或遇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工作组。2.1.2 指挥部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2)贯彻国家、省和市政府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 - 8 - -工作原则和方案,拟订、完善城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组织联合演练;(3)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抢险抢修车辆、机具、应急处置装备等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并建立全市范围内跨区域应急抢险救援的调剂供应渠道;(4)研究决定全市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省、
10、市专家和燃气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5)及时了解掌握城镇燃气重大事故情况,组织领导城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工作,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妥善处置重大事故和应急响应期间的重大问题,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应急委报告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6)负责城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收集、接受、核实、分析、上报工作,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协调、指挥相关力量进行处置;(7)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2.2 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市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成员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落实市城镇燃气
11、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的措施,组织开展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 - 9 - -演练、燃气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2)及时收集、分析、上报有关燃气突发事件信息,提出报告和建议;(3)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部的指示;(4)及时传达、执行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执行情况;(5)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2.3 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指挥部根据应急事故处置的实际需要,下设立 6 个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应急
12、抢险组组长由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临时任命,成员由市安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局、燃气供应企业、事故发生单位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职 责:迅速掌握现场险情、灾情,制定科学合理的现场抢险和救援处置方案,立即组织燃气、消防、医护等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全面贯彻落实现场指挥部的决策,有效控制现场局势和险情,防止事态和险情扩大及次生灾害的发生;做好不可避免的次生灾害的预防和救援;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2)现场警戒组- - 10 - -由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事故发生地公安局、公安派出所等警力部门负责人组成。职 责:
13、维护城市主要道路、事故现场、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确保应急处置各单位力量及时、迅速、安全到达现场,按指挥部的命令,在事故区域内设置警戒线,疏散警戒区域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3)现场专家组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由调集到现场的燃气、消防、医疗、质监、安监、刑侦、建筑等应急救援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职 责:按照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对现场险情、灾情和突发事件的性质进行全面分析,确定科学合理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措施,指导救援力量安全、科学地处置突发事故,针对现场随时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研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险情进一步恶化,避免不应有的损失发生,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4)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市广播电视总台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职 责:组织各新闻媒体、网络办负责人、市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聊城日报社记者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和安排,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实时新闻。(5)后勤保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