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 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省政府2017年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2. 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用人单位实施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工会、妇女组织应当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5. 用人单位违反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申诉,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用人单位违反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用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