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承接介绍一、国家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规范政府债务,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O1460号)、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等鼓励社会资本进行重点水利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对PPP项目的操作程序进行详细的介绍。二、操作程序1、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项目,提供PPP项目初步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产出说明,由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物有所值论证及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政府批准后,进行社会资本的资格预审。2、招标社会资本。3、成立项目公司4、合同体系5、资金流向资金占用成本供水公司项目资金流向本项目社会资本可以对地方配套资金缺口部分进行投资,与政府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向银行贷款解决其它资金缺口。中央、省级资金到位时,偿还社会资本的投资和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