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方案 省内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536 号)、 xx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xx 政办发 201570 号)的有关要求,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9 年 xx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遴选 省
2、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经组织学校申报、调研论证,确定了 30 项 2019 年 xx 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分别由大连海事大学等 17 所学校承办,具体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见 2019年 xx 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一览表(见附件 1)。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竞赛项目的顺利进行,成立 2019年 xx 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委员会,主要负责竞赛工作的总体部署及组织协调(见附件 2)。请各高校按照竞赛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校级竞赛,并 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省级竞赛。 三、相关要求 各承办单位要
3、做好竞赛的计划制定、组织及实施工作,要成立各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并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企业参与竞赛活动。请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工作的同志加入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QQ 群(群号: ),并于 2019年 1 月 15 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电子版(见附件 3)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工业高等教育处。竞赛结束后 1 个月内将竞赛工作总结及竞赛费用决算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工业高等教育处。 为落实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教育服务,强 化办赛的责任意识,自 2019 年起, xx 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拟由省教育厅全程指导,由承办高校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学生获奖证书统一由各竞赛组委会印制,由创指委代章(“互联网 +”大赛和创新创业年会获奖证书继续由省教育厅盖章)。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