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君安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第一部分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一、被保险人除另有约定外,保单中列明的驾驶或拥有非营运的机动车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亲属或保单中列明的其他人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共同被保险人二、投保人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第三条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含共同被保险人,下同)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