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12年云南省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估指南根据2012年卫生部下达云南省医改任务指标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结合云南省公共卫生服务实际,制定本考核评估指南。包括组织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和公众满意度五个方面的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指标分值:200分指标说明:1.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接诊、会诊、转诊记录等)。以上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并动态记录。动态记录是指1年内有符合各项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2. 累计建档人数:指考核时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3. 当年建档人数:指考核年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当年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计算公式: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二当年累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同期辖区常住居民数X100%考核方法:1数量分80分:在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