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档案管理规定10目的为加强科技档案管理,使其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0适用范围凡是记录和反映本队勘查、设计、施工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成果,以及以队名义收集的科技资料,都属于归档范围。具体内容如下:a)勘查: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水资源论证、岩土工程勘察、地质灾害评估、物探、测量等项目的原始资料、质量记录和成果资料;b)设计:包括地基加固、基坑降水、水井论证等项目的原始资料、质量记录和成果资料;c)施工:凿井、桩基、地基处理、基坑降水、基坑边坡支护、管道、土石方等。凿井工程归档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班报表、成井资料、测井资料、洗井、抽水试验资料、水质分析报告、验收单、施工报告、成井柱状图等原始资料、质量记录和成果资料;基础施工归档资料包括设计图、设计变更单、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完工报告等与质量有关的原始资料、质量记录和成果资料。3.0管理规定3.主要工作内容3.1.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队总工办负责全队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队资料室具体负责地质资料的归档立卷、保管、借阅和对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