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三家比价工作暂行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我司颁布实施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建设、采购等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招标、三家比价实施办法。第一条 招投标:按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定须招标的项目,由招标审核部组织实施。1、集中招标项目、大型工程及设备采购单项招标,从收到经审批的招标任务书后30个工作日完成;一般工程及设备采购单项招标从收到经审批的招标任务书后20工作日完成;特急招标项目从经审批的招标任务书后14个工作日完成。2、关于工程施工集中招标的有关规定1)同一合同,同一市(县)地域的接入工程可按合同整体项目集中招标;2)可按地域划分,对阶段性的接入工程集中招标;可按年度、分地域(一般以市、县为单位,广州、深圳、佛山可以片、区为单位)、以施工单价为招标项目,一个地域选择三个以上中标单位,以中标施工单价为最高限价,具体施工项目经询价后,低价者中标,也可确定一个中标单位,再选择两个备用施工单位,以中标单价为结算依据。3)按类别集中招标;集中招标可分成管道施工、光缆施工、设备安装或综合施工等专业分别定标。3、招标项目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