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发挥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体现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办法。一、工资组成形式1、本公司员工的工资分为月工资和天工资两种方式。2、员工工资的构成及计算方法,具体依据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计算。通用的条款如下:(1)、月工资计算天数为无论自然月天数是多少都按30天计。(2)、天工资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假如非乙方原因而无法正常工作的,甲方每天支付乙方 元(示具体情况而定)。3、项目部安排轮休的不予发放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安排轮休的员工计发法定节假日工资。4、探亲假工资(1)、员工在项目部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可以休探亲假30天,探亲假中包含星期天和路途时间,但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探亲工资只执行基本工资标准,(探亲工资中包含个人应上缴的各类社保基金)。(2)、当年新招收录用的人员不享受探亲假待遇。(3)、当年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人员,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在项目部工作满1年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4)、因工作需要外聘人员,不享受探亲假待遇。(5)、为满足甲方对工期的要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