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第一节 地基与基础1.1 基槽开挖后,参建各方要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基坑土质、地下水、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等进行核查,人工挖空混凝土灌注桩应逐孔进行持力层岩土性质检查。1.2 室内与基础回填土。填方和柱基、柱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回填土必须经过筛后,按规定分层夯实,不得用腐质土、冰块、冻土和建筑垃圾回填,更不得以水沉代替夯实,且应按照规定留置试件,确保回填土的密实性。1.3 灰土工程。灰土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搅拌应均匀,铺设厚度应符合规定且应夯压实,表面无松散和起皮现象;分层铺设、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位置应正确,搭接长度步少于500mm,且不得再柱基、墙角、承重窗间下留设。夯压遍数应符合要求,并按要求留置试件。1.4 砂和砂石地基。砂石原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搅拌均匀。分层、分段施工时每层铺设厚度及最佳含水量应符合规定。1.5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水泥夯实用土料质量、水泥和土的配比应符合要求。现场进行的成孔其孔位、孔深、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填料厚度、夯击次数、最佳含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