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矿山救护队岗位责任制一、各岗位责任队 长 职 责1、负责本队的全面领导工作。2、根据大队的工作计划,结合本队情况制定实施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并负责总结评比。3、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1)接到出动命令后,立即奔赴事故矿井,担负中队作战工作的领导责任。(2)到达事故矿井后,命令各小队作好下井准备,同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抢救指挥部领取救护任务,制定中队行动计划向各小队下达战斗任务。(3)如果事故矿井领导人不在时,可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事故实际情况,立即开展救护工作。(4)向小队布置任务时,要讲明完成任务的方法、时间,应补充的装备、工具和救护时的注意事项等。(5)在整个救护工作过程中,与工作小队保持经常联系,掌握工作进程,向工作小队及时供应装备和物质。(6)必要时,下井领导小队完成任务,需要时,及时面请其他救护队协同完成救护任务。副队长职责1、协助队长工作,主管战斗任务、技术训练和后勤管理。当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2、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