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定位(一)三阶段划分根据国家前期工作管理要求,目前水利水电工程的前期工作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等3个阶段,其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是为满足项目的立项决策要求;初步设计阶段时,项目已纳入基建程序。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三个阶段的设计报告是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各阶段决策审批的重要技术基础,而三阶段报告编制规程是规定和规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的重要技术标准。(二)与以往有关规程规范的关系1993年,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联合颁布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1996年,水利部颁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上述三阶段报告编制规程和暂行规定的实施,对规范和指导三个阶段设计工作、提高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工作质量和提高各级政府投资决策科学性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投资体制的改革,对水利前期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为满足国家投资决策和投资计划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