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赢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对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对标的管理、实施和对标体系的建立、综合评价、考核。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二章对标体系的建立第四条对标分析:通过分析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主要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确定参与对标的经营类和生产类指标。经营管理类指标:发电量、供电标准煤耗率、厂用电率、三项费用、标煤单价。生产管理类指标:汽机热耗率、锅炉效率、汽机真空度、除盐水补水率、发电水耗率、吸(送)风机耗电率、一次风机耗电率、给水泵耗电率、凝结水泵耗电率、空冷岛耗电率、脱硫耗电率、化水耗电率、输煤耗电率、除灰耗电率。第五条选定标杆指标:根据考察了解同类机组生产经营情况及收集的数据,选定以甘谷电厂完成的能耗指标为标杆值,通过对比目前参与对标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与标杆值的差距,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影响指标的主要因素,根据标杆指标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的阶段性目标值,指定完成时间,做为月度、季度必须完成的目标。(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