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一、目的识别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中的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评价危险源、风险因素,并确定更新重大风险因素,以对其进行管理和控制。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中风险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三、职责与权限1. 本制度归口部门为安环部,负责组织对风险因素的评审活动,进行评价,确定重大风险因素,制订对风险因素的控制办法。2. 各部门识别本部门的风险因素。3. 总经理负责重大风险因素的批准。四、管理规定1. 危险源辨识1.1 危险源辨识对象和范围1)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以下内容:a. 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b.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c. 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相关方提供部分)。2)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类型:三种时态:a. 过去:即指以往产生并遗留下来的,对目前的活动和过程仍存在影响的风险。b. 现在:即指目前正发生或存在并对活动和过程持续产生影响的风险。c. 将来:即指计划中的活动在将来可能产生影响的风险。三种状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