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粤办函201689号),全面推动我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按照水利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6463号)最新规定,在总结我省“十二五”期间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本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省政府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十三五”期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二、考核组织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审计厅、统计局、质监局等有关单位组成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各地级以上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考核,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省水利厅(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考核的日常工作。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指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