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年金制度廉洁年金制度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改革方案报告中提出设立的一种制度1,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目前,新加坡、香港都已实行廉洁年金制度,廉洁勤政的公务员在退休后可以拿到一大笔(比如香港约为400万-500万港元)廉洁金,但如果公务员在职期间被发现腐败行为,这笔钱将被取消,以此化解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我国曾在江门试行这一制度,但后来已在实际操作中停止。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作为中国官方高层智囊机构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比如,在反腐倡廉制度方面,报告提出,要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规范岗位权责,减少政府官员自由裁量权,构建“不能贪、不敢贪、不愿贪”的防腐机制。率先从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新提拔干部做起,加快官员公布个人财产进度。C建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公共部门及国企领导班子、新提拔干部率先公布个人财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改革方案报告中提出,建立廉洁年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