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授权代理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承包人,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1、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县)乡(镇)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第二条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1、本合同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18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18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18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3、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