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气候条件复杂,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损失严重。所造成的损失占损失总量的80% 至90% 。1949 年以来,我国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 亿元人民币以上。 国家设立“防灾减灾日”于5月12日,既体现了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1、1976年7月28日,中国唐山市发生7.8级地震,造成至少24万人遇难。2、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造成约10万人遇难。3、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地震,造成近3000人遇难。4、2010年11月日,吉林商业大厦因装修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27人受伤。 5、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因电焊工操作不当导致脚手架起火,大火直冲28楼楼顶,造成至少53人死亡,40余人失踪。 防灾减灾小知识 中文名称:地震 英文名称:earthquake 定义:地震又称地动、地振动,是地壳在内、外营力作用下,集聚的构造应力突然释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