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自高速公路工程第二驻地监理办公室施工现场安全指数评价实施方案乐自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安全指数评价办法系借鉴欧洲国家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方法(ConstructionSafetyO),结ation合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实际,研究制订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办法。该评价办法可简称为“CSO”。为充分借鉴和吸取国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和评价,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乐自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安全指数评价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第二驻地办施工现场安全指数评价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成立施工现场安全指数评价小组乐自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处是“CSO”管理的主体,负责监督、抽查、收集、汇总工作,各驻地办是“CSO”实施的主体。第二驻地办成立以驻地工程师为组长、安全工程师为副组长、安全员为组员的安全评价小组。对小组各成员明确分工,划分职责范围,以便增强工作责任心。图1、施工现场安全指数评价小组二、评价区域乐自高速公路各项目部施工现场是“CSO”评价办法的主要对象。第二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