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习俗史之婚姻习俗发布时间:2009-6-6阅读次数:468字体大小:【小】【中】【大】婚姻习俗明代的婚嫁制度与礼仪习尚,在继承传统礼制的同时,对古代礼制既有损益也有发展创新,表现出了明代的社会发展风貌。如在婚制方面,明代的会典、明史等典籍中,对天子的纳后仪礼,皇太子的纳妃仪、亲王的婚礼、公主的婚礼、品官的婚礼、庶民百姓的婚礼以及婚俗中存在的纳妾、重婚、退婚、改嫁与冥婚、指腹婚等,都有详尽的规定与限定。其目的就是想利用礼制这个治理国家的精神武器,宣扬维护尊卑贵贱、上下有等的封建等级制度的存在,从而企求达到封建国家的长治与久安。但是实存的婚姻形态状况表明,这一规定除被宗室诸王遵奉外,其它各阶层的婚嫁行为和礼仪并不受其约束,法令规定形同虚置。其是到了明中叶以后,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社会上出现了追求婚姻自由,性生活美满,个性解放以及纳妾盛行等时尚,对传统的婚姻论理观念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少数民族地区的婚嫁习尚,并不受明朝规定与礼制所限,保留了各自的民族性特点。(一)帝后的婚姻礼仪明代天子的纳后婚礼,可谓是国婚,其礼仪之繁缛、规模与声势之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