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2012年修订版)编者按:9月14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新修订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下称修订版),本次修订基于2006年10月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和2011年12月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征求意见稿),并借鉴了金融危机以来的经验以及2006年修订以后银行监管实践的最新发展。旨在实现有效监管核心原则普适性、连续性和可比性之间的均衡,促进全球范围银行监管事业的发展。一、修订背景此次修订原则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一是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受关注度不断提升。2007年金融危机之后,提高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力度在银行界中成为主流声音,各方面希望在相关法规中明确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要求。二是宏观审慎问题及系统性风险有待解决。监管机构应当以超越单一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视角来审视银行的经营行为,对系统性风险进行鉴别、分析,并在必要时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三是危机管理、恢复和解决措施必须完善。危机后,有效的危机管理、恢复和解决措施被认为是监管机构面对银行倒闭时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