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原则,为确保乙方给甲方提供的产品在生产及储运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避免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特签订本协议:1. 乙方在生产甲方需要的产品时,应满足如下要求:1.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以及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1.2 乙方在保证甲方要求的产品质量条件下,要求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能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或设备。1.3 乙方在生产给甲方的产品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1.4 乙方在产品的包装上,除满足甲方及搬运等要求外,应优先采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资源浪费。1.5 乙方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物品以及危险废弃物堆放场地应设立明显识别标志。1.6 乙方应防止作业环境因跑、冒、滴、漏污染环境。2.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的储运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