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五四”争先创优“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为有效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总结全校各级团组织的工作经验,适应新形势下的团组织建设,促进各族团员青年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及广大团员、团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校团委决定每年“五四”期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力求评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真正达到树立典型、教育团员青年和促进团的建设的目的,特制定西南民族大学“五四”争先创优“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比例(一)评选范围1、在校的所有专兼职团干部、团员青年教师、研究生、本科生、预科生、成教职教生;2、受校团委领导的各级基层团组织。(二)评选比例先进集体:红旗团委3名,先进团委6名,组织工作先进集体1名,宣传工作先进集体1名,创业创新工作先进集体1名;先进团支部(含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比例:团支部总数的10%;优秀团委书记6名;优秀团员(含十佳)评选比例:团员总数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