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优化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提升项目品质,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和自律意识,营造“守法、规范、文明、诚信”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开发资质在我县管理的开发企业及在我县备案的外地开发企业的综合考核及管理工作。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考核,指对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和诚信情况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客观、公正的评价开发企业的综合实力,确定该企业在整个行业的位次和诚信水平。第三条临澧县住建局建工站负责组织实施开发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的年度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企业开发经营情况考核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当年度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