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热电联产规划1 编制依据和主要原则1.1规划目的 为规范乌鲁木齐市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保证项目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及经济效益的和谐和统一,特制定本规划。1.2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以及米东区和头屯河区部分。1.3规划编制年限 (1)近期规划年限(设计水平年):2007-2010年 (2)远期规划年限(远景展望年):2010-2020年1.4编制原则l 乌鲁木齐市热电联产规划是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热电联产规划编制规定中的内容、深度、流程的指导意见要求进行编制的。l 以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为依据,并与该地区的建设规划、能源规划、环境治理规划、热力网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及所属供电区域的电力发展规划相协调,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基本原则进行的规划。l 以城市供热为主要任务,即应能够满足城市供热负荷的需要;远近结合,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以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