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现场管理制度售楼部现场管理制度 一、签到 1、售楼部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由现场主管负责核实,作为当天的考勤记录。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须向销售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获准后及时通知现场主管。事后必须销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或弄虚作假,否则作旷工一天论处; 2、员工因业务需要不能签到者,应提前向现场主管报告,得到批准后按批准时间到岗签到;不能提前报告者,应在事后主动向考勤负责人报告,经核实后由考勤负责人在签到簿上如实登记。否则按以下第二条处理。 二、员工上下班 1、售楼部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四,每星期由现场主管按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轮休,最多可两人并休。售楼部按实际情况,经营销部主管批准,可分早班与晚班;展销期间提前30分钟到位。 2、迟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后签到者即为迟到;早退以是否按时离开工作地点为准,迟到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作旷工处理; 3、售楼部员工必须在午休期间轮流值班; 4、凡上班时间因业务原因需要外出者,应在外出之前向主管和考勤员说明,如未经准许离开工作岗位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