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的实施对南阳旅行社组团的影响调查研究-毕业论文.doc

上传人:滴答 文档编号:1299173 上传时间:2019-02-03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旅游法》的实施对南阳旅行社组团的影响调查研究-毕业论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旅游法》的实施对南阳旅行社组团的影响调查研究-毕业论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旅游法》的实施对南阳旅行社组团的影响调查研究-毕业论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旅游法》的实施对南阳旅行社组团的影响调查研究-毕业论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旅游法》的实施对南阳旅行社组团的影响调查研究-毕业论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第 1 页 (共 15 页) 旅游法的实施对南阳旅行社组团的影响调查研究 摘要 : 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旅游法实施以来,旅游行业便开始调整。原本那些长期困扰旅游业发展的重点问题,比如“零负团费”“一日游”、景区门票价格等,开始被新法深深刺痛。当新法明令禁止强迫购物、强制参加自费项目、不得收取小费等现象后,笔者通过对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对南阳市 10 多家旅行社进行研究,发现旅游法实施后对旅行社产生的影响较大,提出旅行社应对这些影响的对策。 关键词 : 旅游法;旅行社 ;组团 ;发展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 次会议于

2、2013 年 4 月 25日通过,自 2013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它有助于解决我国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的问题,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针对购物和自费项目的限制条款,以及消费者购物退货的救济条款,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零负团费的现象。 1旅游法出台的影响和意义 购物店、自费项目是旅行社零负地接的根基,新旅游法将旅行社这么多年研发出来的盈利模式一下子打破,对旅行社行业而言这个是致命伤,如果更高的价格,一样的服务,那么就 导致游客产生选择障碍,降低购买旅游产品的欲望。从而,旅行社在组团时将会减少收客人数,收客人数的下降,相对导致旅行社的利润、景

3、区的利润、餐厅的利润、购物店的利润、娱乐项目的利润下降。连锁反应之下,在很长一段时间后,如果游客对价格还无法接受的时候将对旅游市场有消极影响。它促使南阳市旅行社调整经营模式,加强旅游产品开发、第 2 页 (共 15 页) 创新,拓展,迎合广大旅游消费者的需求, 使旅行社在组团时能使自己的旅游产品符合旅游者的需要,吸引旅游者,在本地的竞争中胜出,获取经济利益;如果 旅行社不调整经营模式,还按照以前的经营模式,不积极加强旅 游产品开发、创新,拓展,迎合广大旅游消费者的需求,那么旅行社在组团时将不能使自己的旅游产品符合旅游者的需要,吸引旅游者,它将被淘汰出旅游市场。 但长期看,旅游法对于当前的旅游乱

4、象而言,它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维护”市场秩序,而且有利于“整肃”市场秩序。限制不合理低价,要求旅行社以合理的计价方式定价。如果旅游法得以切实遵守,价格回归到合理范围,意味着旅行社将在同一合理的价格区间内竞争,经营者凭借的是服务、规模和经营策略,而不用去拼良心的底线,不用在更低利润和不可思议的低价之间做取舍 1。 新 旅游法将 为 旅游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将会促进旅游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2旅游法对南阳市旅行社的影响 2.1 受旅游法影响,旅行社价格调整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对强迫购物和自费项目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随着

5、旅游法实施,那么南阳市的旅行社,又将受到怎样的影响?为此,笔者走访了友谊旅行社 、 科达旅行社 、 蓝天旅行社 、 森林旅行社 、新时代旅行社和 新侨 旅行社等 10 多家旅行社。了解到, 各个旅行社均对 10 月份之后的长、 短线旅游价格做出了调整。 “一般省内的一日游、 两日游报价没有太大的变化,和以前基本持平,因为省内的短线旅游我们一直做的就是纯玩无购物式的线路,但是长线就不同了,就拿北京的四日游来说吧,以前报价为 500 元左右,但是其中会带有自费景点和进店购物项目,游客在旅行中还是会产生费用, 10 月份之后价格会涨到 700 元左右,调整后的路线不含自费项目,不再进店购物。”南阳市

6、旅行社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道。 “新旅游法出台之后, 10 月 1 日以后的长线旅游价格大幅度上涨”南阳新时代旅行社的总经理邱先生说,“一些热门的长线旅游项目,比如海南双飞 5 日游,以前报价为 1300 元左右, 10 月份报第 3 页 (共 15 页) 价将会提高至 3000 元左右,昆明双飞七日游以前报价为 1800 2200元, 10 月份报价将会提高至 4000 元左右。多家旅行社均表示,由于新旅游法禁止强制购物,所以在旅游线路价格方面均会做出上调,短线旅游价格浮动不太,长线旅游价格调整较大。 新旅游法中明令禁止强制购物,这似乎对以“购物游”为主的境外旅游项目影响最为严重,为了解出境游

7、价格的浮动情况,我来到了河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南阳分社进行咨询。 在中国国际旅行社了解到, 10 月份出境游的价格上涨幅度非常大,如香港游的报价从 1000 元升至 4500 元 左右,韩国游的报价从2000 元左右升至 6000 元左右,东南亚游的报价从 5000 元左右升至10000 元左右。一些以前以“购物”为主的境外旅游项目从 10 月 1日起,价格均开始翻倍或者几倍的增长。 2.2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方面大幅度涨价是否合理 对于旅游法实施后造成价格大幅上涨的说法,许多业内人士并不认同。市区一家旅行社负责人马小姐说,“以前旅行团分低中高三档,旅游法实施后,所谓的涨价只是把带有购物项目的恶

8、性竞争的低价团挤掉了,而以纯游为主的高品质团,因为和原先采购成本是相同的,所以并没有涨。 ” 。 在 旅游法实施以前, 由于行业的竞争,各旅行社为拉到客人,费用一降再降, 甚至 还出现 “零团费 ”或 “负团费 ”的现象,在 “零团费 ”运行模式下,客源地组团社不付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资金,只输送客源。在这种模式中,游客的基本旅游消费,以及地接社的折旧费、利润、税金、导游服务费等都来自于导游所交的 “高人头费 ”和旅游服务供应商的 “签单 ”;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主,导游人头费为辅;地接社和导游的 “回扣 ”项目多 2。 10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强制

9、游客购物,不得开展自费项目。这有利于 整顿规范“零负团费”、“进店购物”等饱受诟病的行业乱象,增加出游费用透明度、更好保护游客利益。少了“购物回扣”,引发旅行社报价的集体上涨,其实旅行社所谓的涨价只是把带有购物项目、自费项目的恶性竞争的低价团挤掉了,而以纯游的高品质团为主,因为它和原先采购成本是相同的,所以并没有涨。 第 4 页 (共 15 页) 2.3 旅行社方面大幅度涨价对旅游市场的运行是否有益 笔者在南阳市旅游局,对旅游法进行了解。“旅游法很完善,对游客权益是有效的保障。”南阳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称。新出台的旅游法,不仅包含对旅行者的相关规定,更多的重 心在于对旅行社的一种规范经营,实质上

10、也有效的提高了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旅游法第 35 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虽然目前旅行社方面涨价,但这个对于市民而言,起码是明码实价,市民们可以看到透明的消费,这样有利于作出选择,有效杜绝了旅行社的低价虚假广告。”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旅行社,必须要求导游要有导游证,不得擅自收取旅游者的钱财,否则就是违规,这也是对市民人身的一种保障。“根据旅游法规定,对于类似于不透明消费的旅行 社,可对其进行处罚,另外,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旅行社业务许可证。” 旅游法的出台实施将为进一步加强旅游监督管理、维护旅游者和旅

11、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高度重视规范旅行社行业发展,是旅游法的突出特点,在旅游法 112 项条款中,与旅行社直接相关的条款多达 45 条,约占旅游法总条款的 40。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九章“法律责任”等章节的条款规定了旅行社企业应当如何依法经营,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特别是长期困扰旅行 社发展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从更高的法律层面予以了严格规定,如“承包挂靠”、“零负团费”、“人头费”等市场顽疾 3。因此,旅游法的全面实施并严格落实到位,将对旅行社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新旅游法 10 月 1 日已执行

12、,在严格落实的情况下,旅行社的经营成本增加,费用转嫁给游客,游客相对减少,在相对旅游者减少的情况下维持经营和开拓市场,更需要旅行社经营者更高的智慧和拓展能力。旅游法实施后,过去靠打擦边球的旅行社基本处于休业观望状态,正规的大社出团量也减少很多,出去的都是价位相对高的品质团、纯玩团。面 对明令禁止的“零负团费”新规,一些旅行社第 5 页 (共 15 页) 负责人认为旅行社间依靠“价格战”的战术争夺客源本来就不符合市场规律,新旅游法的实施对正规旅行社而言没有负面影响,反而利于正规旅行社的发展,急盼新旅游法促进旅游行业重新洗牌;还有一些旅行社负责人则对报价上涨忧心忡忡,在夹缝中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13、 “旅游法实施对旅行社造成的阵痛和调整,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完成的。它涉及到一个产业链,旅游各环节都需要磨合。”走访中,很多旅行社老总都认为,旅游法不仅仅是对旅行社提出了要求,对游客、景区等也提出了要求,它的实施,可以规范旅 游市场,规范消费行为,让旅游回归本质,回归快乐。虽然要突破传统方式势必造成阵痛,甚至可能“死掉一批”,但这是旅行社该承受也必须承受的阵痛。 但无论旅行社大小,为适应市场变化,现在的旅行社“家家都在调整”。而一些大旅行社依靠自身实力已经推出了性价比高、特异性强的产品。元旦和春节旅行社集中结账时,一些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旅行社已快支撑不下去,旅行社集中注销的状况或许会出现。”一位

14、不愿透露姓名的旅游业人士说。他介绍,此前一些规模小、实力弱的小旅行社通过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向大旅行社输送客源,但这些旅行社往往在服 务方面有缺陷,且产品大同小异。告别低价竞争,这些质次、雷同的小旅行社在和大社的竞争中很可能就此消失。新旅游法的出台,使得旅游业进入了一个震荡期,旅行社、导游都在不断调整,寻找出路。一些有购物点、自费景点的低价位旅游线路被已取消,而纯玩乐的旅游线路则被重点推荐。虽然各家旅行社的报价略有不同,但团费涨幅一般少则两三成、多则翻番,这让打算出游的游客持观望态度,旅行社客源大减。 旅行社团队旅游短期内急剧减少,散客游将会大幅度上涨。旅行社经营操作模式发生变化,原来通过安

15、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降低直观报价的做法 被禁止,使团队旅游报价回归合理价位,带来价格的大幅上扬。如泰国、新加坡等东南亚旅游市场价格翻番,欧洲游有 20-30%以上的上涨。目前,我国旅游市场正处在培育阶段,一方面,消费者对价格敏感度极高,价格的剧烈变化,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会望而却步,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旅游需求,旅行社团队旅游市场急第 6 页 (共 15 页) 剧萎缩,从而对旅行社行业经营产生强烈冲击,行业进入一个艰难的经营时期,众多旅行社面临生存问题,部分过度依赖团队旅游的旅行社将退出市场。另一方面,团队游需求得到抑制,大量旅游者将转向散客游,旅游需求将在散客市场得到充分释放,散客 游将受到

16、旅游者的青睐。 随着旅游法的深入落实,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因经营操作模式发生变化带来了旅行社经营成本的上升,旅行社市场将进一步分化,甚至重新洗牌 4。一部分规模较大的旅行社凭借其完善的营销网络及良好的产品、服务和品牌效应,在市场竞争中逐渐扩大份额,吞并部分小旅行社,成为大型旅行社批发商;部分中型旅行社积极开发专线产品并形成规模效应,以突出的特色在市场竞争中立足;而规模较小的旅行社因经营成本上升,生存空间被大大挤压而无法经营,一部分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一部分旅行社将转而成为大旅行社的代 理,变成零售商。旅行社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集中,形成大型旅行社集团垄断市场的局面,旅行社垂直分工

17、特征进一步显现。这一过程不会一夜之间完成,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积极地引导和培育。当然,形成这一局面的前提是,旅游法要在全国得到全面、严格的实施。面对旅游法给旅行社行业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变化,旅行社企业应审时度势,积极有为,主动转变经营模式,找出适合自己的生存发展之路。 3旅游法对南阳市旅游者的影响 3.1旅游法对南阳市旅游者选择出行地的影响 10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 不得强制游客购物,不得开展自费项目。 它使旅行社经营操作模式发生变化,原来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降低直观报价的做法被禁止,使团队旅游报价回归合理价位,带来价格的大幅上扬。如泰国、新加坡等东南

18、亚旅游市场价格翻番,欧洲游有 20-30%以上的上涨 。 10 月 1日新旅游法实施后,有网友调侃道:月收入 30000 的同志可以考虑选择低端欧洲游,月收入 1 万到 2 万的请选择东南亚游,月收入低于10000 以下的请选择国内游,月收入低于 5000 的请选择省内游,月第 7 页 (共 15 页) 收入 3000 的请选择郊游,低于 2000 的请选择花生油,低于 1000 的请选择 梦游!无数网友感慨低收入人群难以接受高价旅游团费。 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集体涨价, 南阳市的旅游消费者在面对此事件时 ,会有怎样的心理反应呢?在出游时,又会选择怎样的出游方式呢?笔者针对这些问题做了一份问卷

19、调查。 此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 200 份,收集有效问卷 189 份 , 参与调查的人月收入在 2000元以下的有 100 人, 2000 3000 元的有 45 人, 3001 5000 元的有22 人, 5001 8000 元的有 16 人, 8000 元以上的仅 6 人。其中,有98.6%的人喜欢旅游,仅有 1.4%的人不喜欢旅游,觉得旅游很 麻烦,这显示了南阳市人民普遍热爱旅游,也显示了南阳市存在巨大的旅游市场。下面对南阳市人民 出行旅游行为进行分析: 1 请问您 在 旅游法实施前, 主要旅游的地方 ( ) A.省内 B.省外 C.国外 选项 南阳市旅游消费者选择比例情况 A.省内 3

20、0% B.省外 58% C.国外 12% 表 1.1 2 请问您 在 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集体涨价, 主要旅游的地方 ( ) A.省内 B.省外 C.国外 选 项 南阳市旅游消费者选择比例情况 A.省内 44% B.省外 52% C.国外 4% 表 1.2 第 8 页 (共 15 页) 1与 2 数据对比分析: 在 旅游法实施前,如 表 1.1 所示, 南阳市 30%的 旅游消费者选择 省内 游, 58%旅游消费者选择 省外 游, 12%旅游消费者选择 省外游, 选择 省外 游的人最多,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 省内 游, 选择国外游的人最少,所占比例最小。而 在 旅游法实施后,如 表 1.2所示

21、, 南阳市 的 44%旅游消费者选择 省内 游, 52%旅游消费者选择 省外 游, 4%旅游消费者选择 国外游, 选择 省外 游的人仍然最多,所占比例最大,但 却比 旅游法实施前下降 6%;其次是 省内 游,但却旅游法实施前 上升 14%,上升幅度较大; 选择 国外游的人最少,所占比例最小,比 旅游法实施前下降 8%,下降幅度较大,下降为不足原来的一半。 通过 旅游法实施前后,把 南阳市旅游消费者在选择 主要旅游的地方 进行对比,发现 旅游法实施后,对 南阳市旅游消费者出游行为影响极大,特别是对出境游影响极大, 省内 游人数 大幅度上升,幅度较大, 省 外游人数 下降,幅度不大,国外游 人数

22、下降幅度极大,由 旅游法实施前 12%下降为 旅游法实施后 4%。这说明 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费用忽然上涨, 南阳市旅游消费者 在短期内很难接受,因此在旅游法实施后, 南阳市旅游消费者对出游地进行了调整。 3.2旅游法对南阳市旅游者出行方式的影响 3 旅游法实施前 ,您的出行方式选择 ( ) A.自驾游(自己驾驶汽车) B.跟团 C.自由行 选项 南阳市旅游消费者选择比例情况 A.自驾游(自己驾驶汽车) 23% B.跟团 38% C.自由行 39% 表 2.1 4 旅游法实施后 ,您的出行方式选择 ( ) A.自驾游(自己驾驶汽车) B.跟团 C.自由行 第 9 页 (共 15 页) 表 2.

23、2 选项 南阳市旅游消费者选择比例情况 A.自驾游(自己驾驶汽车) 28% B.跟团 24% C.自由行 48% 1与 2 数据对比分析: 在 旅游法实施前,如 表 2.1 所示, 南阳市 23%的 旅游消费者选择 自驾游(自己驾驶汽车) , 38%旅游消费者选择 跟团 , 39%旅游消费者选择 自由行 , 选择 跟团 和 自由行 的人最多,其次是 自驾游 。旅游法实施后,如 表 2.2 所示, 南阳市 28%的 旅游消费者选择 自驾游(自己驾驶汽车) , 24%的 旅游消费者选择 跟团 , 48%的 旅游消费者选择 自由行 , 选择 自驾游(自己驾驶汽车) 的 旅游消费者比 旅游法实施前增加

24、了 5%, 选择 跟团 的 旅游消费者比 旅游法实施前减少了 14%, 选择 自由行 的 旅游消费者比 旅游法实施前增加了9%。 旅游法实施后, 自驾游 和 自由行 的 游客量都上涨了,而跟团游的游客量直线下降并且下降幅度较大,这说明 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集体涨价对南阳市的旅游消费者的出行方式产生了极大影响,致使旅行社组团游客量大幅度下降,人们偏向自 驾游和 自由行 。 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减少了游客购物和自费项目,致使参团旅游的团费上涨,加之“十一”黄金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由此促使很多原计划跟团游的群体纷纷调转船头,转向自由行、自助游的大军,因而对于部分游客来说,“弃团自游”成为这个长假出游

25、的选择。因此, 旅游法实施后,致使旅行社组团游客量大幅度下降,人们偏向自驾游和 自由行 。 4 旅游法实施后,南阳市旅行社应对旅游行业市场变化的措施 旅游法实施后,通过调查,了解了它对南阳市旅行社和旅游消费者的影响。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第 10 页 (共 15 页) 的 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因此, 旅游法实施后,南阳市旅行社集体涨价,跟团游客量大幅度下降,特别是出境游跟团游客量下降幅度最大并且一些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旅行社在和大社的竞争中可能会就此消失,优胜劣

26、汰 ;它 促使很多原计划跟团游的群体纷纷调转船头,转向自由行、自助游的大军, 人们偏向自驾游和 自由行 。面对目前这种现状,南阳市旅行社应如何适采取措施,迎接挑战,在旅游行业的竞争中获胜呢? 4.1 调整团队旅游经营操 作模式 5 长期以来,南阳市旅行社经营团队包价旅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旅游者,行程中诱导、欺骗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弥补利润。这种“低报价、高回扣”的扭曲做法,就是“零负团费”经营模式。旅游法针对“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设置了相应的 10 多条规范、禁止和处罚性规定。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

27、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违反上述规定,旅游者有权在行程结 束 30 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因此,南阳市旅行社必须遵守旅游法,杜绝“低报价、高回扣”的扭曲做法,改变“零负团费”和低价竞销的经营模式。 4.2 积极实施品牌化战略 南阳市旅行社行业要主动顺应市场需求,因地制宜,突出卖点, 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旅行社企业品牌。中小旅行社则应突出特色,走专业化发展路子,积极开发专线产品和特色产品,打造旅游特色品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规模较大的旅行社要紧紧抓住旅游法实施后带来的市场机遇,通过收购、控股、 参股、合作、加盟等多种形式,尽快完成网络化发展布局,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 4.3 积极开拓散客市场 旅行社团队旅游短期内急剧减少,人们更倾向于自驾游和自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