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阳师范学院 20XX 届毕业生 毕业论文(设计) 题 目: 旅游法实施对旅游需求的影响分析 完 成 人: 班 级: 学 制: 专 业: 旅游管理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目 录 摘要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1、旅游法的实施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1.1旅游法的颁布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1.2旅游法实施的意义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2、旅游需求的概念及内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2.1 旅游需求的定义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2.2 旅游需求中的旅游产品界定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3、旅游法实施对旅游需求的影响
2、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3.1旅游法实施对旅游食宿需求的影响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3.2 旅游法实施对旅游交通需求的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3.3旅游法实施对旅游景区需求的影响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3.4旅游法实施对旅游购物需求的影响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3.5旅游法实施对旅游娱乐需求的影响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4、旅游法实施对旅游服务需求的影响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4.1旅游法实施对旅行社经营者服务需求的影响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4.2 旅游法实施 对导游服务需求的影响 . ( 错误
3、!未定义书签。 ) 4.2.1 良好的道 德素质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4.2.2 健康的心理素质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4.2.3 全面的人文素质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4.2.4 丰富的信息素质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4.2.5 熟练的人际交往素质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4.2.6 极高的旅游业务素质 .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参考文献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Abstract. (错误 !未定义书签。 ) 第 1 页 (共 9 页 ) 旅游法 实施对旅游需求的影响分析 摘要 : 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 是我国国民经
4、济的重要支柱。虽然旅游行业炙手可热,但是目前我国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问题比较严重,损害了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迫切需要制定旅游法来规范旅游业,促进其健康发展。旅游法实施后遏制低价竞争和零负团费,使得旅游产品价格上涨,价格的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影响旅游需求。对旅游需求的影响分析将有利于指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好地提供服务,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 关键词 : 旅游法 ;旅游需求 ;影响 1、旅游法的实施 1.1旅游法的颁布 旅游业 作为第三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按照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十一五”规划,到 2010 年旅游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 2015
5、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和第四大出境旅游客源国。我国旅游需求快速增长,到 2020 年旅游需求将主要以休闲度假为主,同时国民出境旅游需求将显著增加。到 2020 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将超过 3000 亿美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 8% 11%。虽然旅游行业炙手可热, 但是目前我国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问题比较严重,损害了旅游者 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迫切需要制定旅游法明确一些基本法律规范和旅游合同特殊规定,建立和改进旅游与相关行业管理的协调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经 2013 年 4 月 25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次会议通过, 2013 年 4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6、席令第 3 号公布。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 10 章 112 条,自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1.2旅游法实施的意义 第 2 页 (共 9 页 ) 它从国家层面立法, 全面、科学、指导性强, 以保障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对旅游相关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 ,也给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不仅 有利于行业整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和 推动旅游市场的消费升级和服务升级 ,另一方面又使旅游体验和旅游质量得到保障。中国旅游业将进入依法治理、依法维权的新
7、时代。 2、旅游需求的概念及内涵 2.1 旅游需求的 定义 旅游需求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旅游者在每一可能的价格水平下愿意且能够购买的某种旅游产品的数量 1。简言之就是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需求。 2.2 旅游需求中的旅游产品界定 旅游产品的概念在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定论。一般来说,存在两种看法: 狭义 的旅游产品,将旅游产品等同于旅游吸引物;另一种是广义的旅游产品,即将其概念泛化,认为吃住行游购娱、导游服务以及各项与旅游活动有关的事物都是旅游产品。 一般认为,旅游产品是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提供的,满足其一次旅游活动所需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的总和 2。本文将从旅游 6 要素和服务方面 对旅游需求影响做出分析
8、。 3、旅游法实施对旅游六要素需求 的影 响 3.1旅游法实施对旅游食宿需求的影响 酝酿 30 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旅游 法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旅游法出台后,价格上涨成为旅游产品不可避免的趋势之一,而价格上涨又在较大程度上刺激了旅游需求,部 分消费者转而选择自由行、自助游。这一转变,最开心的当属 经济型酒店 了。不同于星级 酒店 的旅游社团体接待业务,经济型酒店多以商务差旅和自助游的散客为主,旅游法实施 后,旅游产品合同价格的增加及自由出行比例的增加,为经济型酒店带来更多客流 3。旅游法规范了旅游业,能够极大促进游客出行,对经济型酒店行业而言是利好消息。恰恰相反,旅
9、游法的颁布,对星级酒店,第 3 页 (共 9 页 ) 特别是承接了较多旅行社团体业务的星级酒店而言就没那么幸运了。旅游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势必会影响对价格敏感度高的消费者的出游意愿。 纵观整部旅游法,对酒店行业影响最大的条款应该是第五十条:旅游经营者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其设施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标准 ;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由此可见 , 旅游法 对 酒店 行业 最直接 的影 响就 是确 保了 服务的 诚信 和质 量。 综上,旅游法使得旅游者不仅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量增大,另外,对酒店诚信、质量等级的需求也呈现上升趋势。 3.2旅游法实施对旅游交通需求的 影响 旅
10、游法实施 前旅行社联络的车队大多数是只需获得交 通运送部分颁布的许可证就可上路运转,大多数为私家挂靠营运车辆,乃至是彻底的“黑车”,这些车辆均由私家车头安排所谓的车队,司机本质、车辆稳妥良莠不齐,由所以私家之间自在安排更无法确保效劳水平和诺言,新的旅游法施行后,车辆不只要通过旅游局断定是不是具有旅游行车资质,旅游车队更需求交通运送部分颁布的路途运送运营许可证。另外 第 56 条规定旅游交通也要实施责任保险制度。旅游汽车企业如果已购买了 3 种责任险:交强险、第三人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则该规定不会有什么新的影响 。 旅游法实施除了对旅游团队用车的需求产生影响外, 还对自驾游汽车租赁的需求起到了
11、明显的增强作用。 有关专家表示:旅游团成本的上升,这样将导致普通大众会向自由行倾斜,由此也将带动和自由行相关产业的发展,其中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或将最为明显。记者也采访了全国连锁品牌一嗨租车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旅游法的实施,对于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肯定会起到一个正向的作用。 “根据近些年旅游市场的发展轨迹来看, 汽车 租赁业受自助游市场的影响十分明显,近年来自 驾 游市 场的火爆也带来 汽车 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跟团游性价比的降低,将助推更自由、灵活的自助游更受普通消费者的欢迎,而这也将直接导致 自驾游 市场的旺盛,对 汽车 租赁行 业来说应该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3.3旅游法实施对旅游景区需求的
12、影响 旅游法中的相关条例规范了旅游景区的各项 管理,使得旅游者对景区质量和管理规范度的需求具备了法律 保障 。相关条例如下: 第四十二条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 4 页 (共 9 页 )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 利用 公共资源 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
13、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 开放 。 第四十五条 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 3.4旅游法实施
14、对旅游购物需求的影响 旅游法 对旅行团的购物安排做了严格的限定 ,其中 第 三十五 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一旦有违反的 情况发生,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之后,要求旅行社退货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同时旅行社和直接责任人分别还要按照第 98 条受 30万元以下和 2 万元以上 的处罚。这样既严厉遏制了产生零负团费的根源,同时也人性化的照顾到了旅游者的购物需求。对于游客的购物要求,
15、旅游法仍然提出了解决办法。就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游客要求,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可以在自由活动时间里安排购物或是自费项目,并需要在另外一张纸上单独注明 。 3.5旅游法实施对旅游娱乐需求的影响 第 5 页 (共 9 页 ) 同 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 , 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一旦有违反的情况发生,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之后,要求旅行社退货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同时旅行社和直接责任人分别还要按照第 98 条受 30 万元以下和 2 万元以 上 的处罚。 此外,另行付费项目,首先
16、必须在线路 卖价合理的前提下安排,出境社应当在签约之外,另向旅游者提供另付费项目协议,列明另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 则 。 旅游法 实施后旅游者对旅游过程中购物和娱乐项目的需求会呈现出更加灵活的特点,旅游者可以根据自身喜好来决定是否参加此类项目。从而可以更加提升旅游者的满意度,为旅游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旅游法实施对旅游服务需求的影响 4.1旅游法实施对旅行社经 营者服务需求的影响 由于旅游市场的现状是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只关心找旅行社是否比自己预订交通工具和食宿便
17、宜,很少考虑旅游产品设计中所包含的经验、预订服务以及售前售后服务的价值。旅游法指引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为价值审视提供了可能。旅游产品即服务,旅行社经营者的服务实际就体现在其向旅游者提供的各种旅游产品上,所以 在旅游法实施的新形势下,旅行社应更加注重企业形象和服务产品的品牌建设。同时,旅行社的经营方式和理念要从原来的 “算小账 ”转化为 “以人为本 ”,以旅游者的满意度为第一考虑 4。 旅游法实施后使得大部分旅游产 品的价格上涨,跟团游旅游者还要受到团队旅游的约束,所以他们宁愿选择那些灵活的自由行,旅行社在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时也要很大程度上涉及到帮旅游者定制交通票据、食宿、门票等单项旅游产品上。
18、所以旅游经营者也要对 旅行社的产品进行结构调整,要多元化,这样才能应对多元化的市场需求 、提高旅游者的满意度。此外, 旅游法对旅游市场有 着 净化作用,随着市场的自然淘汰,一些不合格的旅行社将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被淘汰出局。旅行社将从过去的 拼价格 转向 拼服务 , 旅游 服务会成为旅行社抢占市场的重要因素,旅游者获得更好体验将成为旅行社 经营者 工作 的 重心。 第 6 页 (共 9 页 ) 4.2旅游法实施 对导游服务需求的影响 服务是旅游产品的核心, 导游 也 一向被称作是 “旅游业的灵魂 ”和 “旅游业最具代表性的工作人员 ”。旅游法共 10 章 112 个条款中 ,明确提及 “导游 ”
19、的条款多达 14 项 ,占到了 12.5%的比例 ,从中可以看出导游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地位 ,新法规中对我国现行 导游管理 制度的调整力度非常大。 以下条款从导游的准入条件和具体工作方面对导游的服务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同样也是旅游者对导游服务的需求所在。相关条款如下: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 为。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
20、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 第 四十条 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 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 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 千元以上 1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 证件。 旅游法实施后杜绝了零负团费的现象,大部分线路团费随之上涨,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方面更加地注重品质和诚信,尤其是作为旅游产品核心的 旅游服务更加受到旅游者的关注。游人员从拿到接
21、团计划直到行程结束都在和旅游者一起进行参观游览活动,所以导游人员相对于旅游企业经营者来说与旅游者相处的时间更久,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的好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整个旅游企业的服务水平。不仅是旅游企业对导游人员基本素质的要求在逐步提高,同样旅游者也希望得到更好的服务,使其通过参团旅游获得良好的旅行体验。旅游者对导游服务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2.1 良好的道德素质 第 7 页 (共 9 页 ) 旅游业属于以服务为主要产品的第三产业 ,其服务多是面对面的直接服务。面对个性化需求日益提高的旅游者 ,导游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 ,才能使旅游活动有秩序地进行。良好的道德素质包括 :在旅游服务的
22、过程中 ,要遵守社会公德 ,体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努力做到先人后己 ,通过自身良好的道德行为 ,对旅游者产生积极的影响 ;要以诚待人 ,严禁欺诈旅游者行为的发生 ;要具有良好的道德观念 ,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旅游者 ;视旅游者为“上帝 ” ,急客人之所急 ,需客人之所需。在与旅游者接触中 ,具有自重慎独 意识 ,不随波逐流 ,自觉抵制个别旅游者不良的道德行为的影响。 4.2.2 健康的心理素质 当前 ,导游人员不仅要面对旅游市场的激烈竞争 ,还要面对需求理念日趋成熟的旅游者 ,他们对旅游产品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 ,对服务水平日益挑剔 ,从而对导游人员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健康的心理素质包括
23、坚强的意志、 豁达的胸怀、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顽强的自制力。坚强的意志是旅游管理人员战胜挫折 、完成工作任务的心理基础 ,积极的生活态度是热爱本职工作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只要具备豁达的胸怀和顽强的自制力 ,才能胜任个性需求日益强烈的旅游服务工作 5。 4.2.3 全面的人文素质 导游人员所面对的服务对象是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从事不同职业、受过不同程度的教育、具有不同的生活习惯和个性各异的旅游者 ,他们还带着不同旅游目的 ,享用着不同的旅游资源。这就要求导游人员具有深厚的人文知识底蕴 ,不 仅 要掌握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以及文学、艺术等知识 ,还要了解世界的政治经济形势、客源区的地
24、理风俗 ,以及所有有关旅游资源的知识。 4.2.4 丰富的信息素质 新时期的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竞争的主动权的大小取决于占有市场信息的时间和数量。对导游人员来讲 ,信息素质主要包括 :第一 ,应具有主动获取旅游市场信息的意识 ;第二 ,处理旅游市场信息和使用计算第 8 页 (共 9 页 ) 机、电子、电信媒体等方面的能力。 4.2.5 熟练的人际交往素质 旅游活动进行的过程就是人员暂时流动的过程 ,旅游服务的过程也伴随着导游人员与旅游者相互交流的过程。随着我国国内旅游和国际旅游的迅速发展 ,随着个性需求强烈的旅游者数量的急剧增加 ,旅游市场的构成日趋复杂 ,这就要求导游人员不仅能够正确处理
25、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 , 还要能够正确处理自己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并能 够恰当、 灵活地处理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4.2.6 极高的旅游业务素质 旅游业务素质指完成旅游管理和服务工作应具备的素质 ,主要是通过旅游管理知识的学习和旅游服务工作技能的训练 ,并在旅游工作实践中反复应用的过程中而发展起来的。极高的旅游业务素质是导游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必要条件 ,是适应新时期旅游时代高频率、快节奏、竞争激烈、挑战复杂的旅游工作的需要。 综上所述,旅游法实施后大部分旅游产品价格的上涨在很多方面影响了旅游需求,而且只有了解旅游者的需求,才能更好地确定产品供给。所以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要时刻 注意旅游需求的变化,更好地经营旅游业和提供旅游服务,实现旅游业的健康、和谐、持续发展和更好地发挥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1 田孝蓉 .旅游经济学 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 2009: 32. 2 田孝蓉 .旅游经济学 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 2009:15 3 新旅游法规范酒店业发展 经济型酒店利好星级酒店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