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确认和设立审核要点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确认、设立和变更申请材料的规定的通知各市金融办:在各级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要件不规范、审核标准不具体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各地提出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标准和程序,规范审核,提高效率,现将融资性担保公司确认和设立审核要点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确认、设立和变更申请材料的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审核工作,指导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发起人正确填报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要坚持从严把关,重点抓好资本金安全、资金运用、高管人员等关键环节的审核。要严格落实经办初审、领导复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审核工作质量。二、要督促和引导担保公司抓紧进行自查整改,为重新确认创造条件。对于现有担保公司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客观对待,分清问题性质,重在规范发展,加快自查整改,使符合条件的公司尽快获得重新确认。对有意掩盖问题、逃避整改责任,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