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序产生目的 为规范集团各级人员的关系,确保指挥系统灵敏高效,特制定本程序。 2程序实施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隆标集团各级人员。3程序执行者3.1 董事会是集团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代表董事会行使董事会职权,直接指挥总裁。3.2 总裁对董事长负责,全面指挥集团公司的工作。3.3 副总裁、各总监对总裁负责,按分工指挥集团某方面的工作。3.4 下属公司总经理对总裁负责,指挥所属公司的全面工作。3.5 集团部门经理对总裁或副总裁负责,指挥部门全面工作。3.6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按分工指挥公司某方面的工作。3.7 下属公司部门经理对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指挥本部门全面工作。3.8 部门副经理对经理负责,协助指挥本部门某方面工作。3.9 部门主管对部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指挥本部门某一方面工作。3.10 普通工作人员对部门主管负责,完成主管安排的工作。3.11 办公室或秘书负责对特殊作业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催办和跟踪。4程序正文4.1 集团内部的指挥关系包括:4.1.1集团的职能部门对下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