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不许抵押的六种情况、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工艺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