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岗位目标考核办法2009年,海阳市房产管理局岗位目标考核,主要从招商引资、重点工作、业务工作、软环境建设、精神文明、民主评议等方面,以计分的方式对每位工作人员和科室进行考核,力求公开、公正、公平、实效,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建设高效务实的创新型机关,特制定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一、物质文明(150分)(一)招商引资(50分)1完成项目投入100万元,得基本分50分。每增加或减少10万元加(减)1分。实际投资额以市考核办最终考核结果为准。2项目已备案并开工,但未达到市考核起点的,得20分。3签订合同并交付定金,得10分。4只签订合同未交付定金,得5分。5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性无偿资金,每10万元得0.5分。6对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投入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的项目引荐人,除了由市政府给予物质奖励外,我局将另行给予奖励。招商项目加分是指该项目引荐人及所在的科室。不是直接引荐人但为备案招商项目服务的,按市政府确认投资额的30%给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加分,不予物质奖励(一个项目只允许一个服务科室)。7.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