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精细化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公司的整体水平,实现精细化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建立与成本效益挂钩的奖惩长效机制,真正起到降本增效的作用,特制定本精细化管理规定。第一条 组织管理1、 调整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其组成如下:组长:李再兴副组长:蒲昌云成员:吴晓帆 秦江洪 廖天怀 赵清良 杜 君 张俊玲 何明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秦江洪兼任办公室主任。2、 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分析总结当年精细化管理工作,完善改进下年精细化管理规定。3、 领导小组每两年一次安排专人或聘请精通、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员,按照置业公司业务运营体系,编写、完善或改进各大业务工作流程,并对已经运行的工作流程进行检验与评价。4、 领导小组对10万元以上的精细化管理奖励具有审批权,对任何一项精细化管理奖励与惩罚具有核查权与否决权。第二条 降本措施1、 办公日常费用根据业务量大小实行包干制,每年进行一次调整。2、 不允许公费为任何员工购买手机,对外经营协调确需购买手机者须书面申请报经经理签字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