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房地产开发及投资房地产开发制度一、 房地产开发的概念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的行为。二、 房地产开发的原则房地产开发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 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原则。2. 讲求效益的原则。即房地产开发应当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的结合起来。3.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三、 土地征用的审批权限征用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1) 基本农田;(2)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 其它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用条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四、 房地产概念: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建筑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附于物质实体的各种权益。房产:建筑在地面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和地下各种基础设施的总称(包括供水、供热、供电、供气、排水、排污等地下管线以及地面道路等)五、 房地产分类及权限一)掌握按用途划分为以下房地产类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