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技能训练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推动岗位技能训练高效开展,借助岗位技能训练普及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 2.1 新上岗的员工:新招聘或内部调岗的员工; 2.2 轮岗的员工:按照部门计划轮岗训练的员工; 2.3 后进员工:因技能不合格而绩效欠佳的员工。三、组织责任3.1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l 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技能训练;l 验收各部门培训效果,对各部门岗位技能训练的开展提出考核意见;l 负责将员工接受训练和训练他人的情况汇总记入员工档案,用于员工转正、晋升和奖惩;l 负责培训费用的管理,负责培训奖励的发放。3.2各部门:l 每月5日前制定月度培训计划,明确本月开展岗位技能训练的岗位、训练项目、师傅、徒弟、时间要求、评估方式;l 指导班组长按照计划要求,组建明确的“师傅带徒弟”关系,将非熟练员工训练成熟练员工;l 次月5日前评估训练的工作量和实际效果,汇总报告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四、岗位技能训练的基本方法(流程图见附表一)4.1培训的内容:以现行版岗位手册和标准化作业程序为教材。4.2培训的老师: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