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4 工艺管道施工(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各参加施工的工程人员应熟悉图纸,熟悉各执行规范的具体要求,并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以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施工任务。现场已具备工艺管道施工条件,各种施工用机具、设备、材料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所有配管材料按规定作好标记。(二)材料检验(1)一般要求管道组成件(主要指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等)和管道支承建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产品质量证明书。管道组成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应符合下列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a.无裂缝、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b. 锈蚀、凹陷及其他机械损伤的深度小于产品相应标准允许的壁厚负偏差。c.螺纹密封面坡口的加工精度及粗糙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制造标准。d. 有产品标识。(2)管子的检验管子质量证明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a.产品标准号。b.钢的牌号。c.炉罐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和件数。d.品种名称、规格和质量等级。e.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f.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若按相应标准校验有异议时应向上追溯直至产品制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