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实施方案为提升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和融资担保能力,规范担保行业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信用评级意义加快担保体系建设是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内容。开展信用评级是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级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了解内部运行机制,制订行业自律规则加强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加强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提升担保机构的社会信誉度和融资担保能力,规范担保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重大的意义。二、信用评级实施对象本次信用评级对象为纳入我省登记备案管理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级。三、信用评级实施时间2008年510月,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实施时间为2008年58月,第二批实施时间为2008年910月,担保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自主选择评级的时间批次。四、信用评级机构申请和确认由信用评级机构向我局提出评级申请,经我局确认并向社会公布后具备从事本次信用评级的资格。信用评级机构必须达到的资质条件和要求是:(一)具备信用评级业务从业资格,包括:具有信用评级业务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