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保护委员会 阅读:21次 上传时间:2007-09-17 推荐人简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境保护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机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十时微个秒毫兆秒度项目,包括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引进项目等一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四条本规定有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负责执行。 关键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环境保护 1987年3月20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保护委员会发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境保护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