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晋煤环发2008576号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平朔煤炭工业总公司、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省监狱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122号)精神,做好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工作,现结合我省煤炭行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本意见所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及煤炭行业范围内的洗选加工等项目。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基础上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内容应当包括节能专题篇章,对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应当包括节能内容。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或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的内容见晋政办发2007122号文件。初步设计节能篇章(或节能设计)的主要是设计项目节能方案,细化节能措施。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节能评估。节能评估一般针对项目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