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上海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点,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左右;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5%,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26%;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把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 表1:上海市节能减排主要指标 指标单位2005年2010年“十一五”期间变化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吨标准煤0.88降低20左右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125.3105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51.338削减26%化学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