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社会公众服务平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使用和录入指引本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公安部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公消201216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录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档案以及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工作,真正实现社会单位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一、登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系统录入重点单位“户籍化”档案(一)点击IE浏览器,打开广东消防网主页。(二)点击广东消防网左侧“消防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服务大厅页面后在左侧找到“单位登录”和“单位监管机构登录”入口。(三)社会单位点击“单位登录”链接,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的“重点单位平台”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登录。以中石化大鹏湾油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