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立项、踏勘与验收一、土地整治项目立项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优化项目管理程序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73号),项目立项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立项程序2省厅下达年度项目建设计划3各地进行项目选址4进行项目实测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6编制立项申报材料,申报立项(一)项目选址基本原则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并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村水利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新农村规划等相协调。2、项目实施应体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基本要求,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3、项目建设应能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4、项目实施应符合当地群众意愿,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注意事项1、不得与国土部门已立项的土地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等已有项目重叠。2、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不完备,会给项目实施造成困难增加工作量的地方,暂不纳入整治范围。3、南水北调汉江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