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一、总则1、 本中心培训负责人为中心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组织、实施、检查、反馈中心的所有培训工作。2、 各技术组技术负责人、各项目组项目经理、每年初填写部门年度培训计划,上报中心主任处。3、 质量管理员每年初汇总填写部门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4、 中心培训由质量管理员组织进行,质量管理员要在培训前三天将部门培训计划上报中心主任和人力资源部。如要求人力资源部协助组织的培训,在培训前三天上报培训申请表。5、 每次培训之前质量管理员应将培训内容、教师、授课形式、参加培训人员、考核方式交人力资源部存档。每次培训后要将员工培训签到表及培训考核成绩单,笔试试卷交人力资源部检查后存档。6、 每次培训工作均应本着实际、实效的原则,对每次培训质量管理员均应作好员工技能需求调查和培训策划以及培训效果总结反馈。7、 培训时间要求:普通员工全年参加培训时间不能少于5天。(其中参加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的培训不少于2天,部门负责组织的培训不少于3天)。施工队长、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全年培训不能少于7天。其中参加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的培训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