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产权公寓市场近年来,成都房产市场上出现不少40年(部分5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商住两用公寓,一般称为40年产权公寓。从表面上看,这些公寓兼具居住及办公功能,也有部分项目为纯居住性质,与市面上在售的其他产品并无明显差别。但实际上,这些产品大多是“商改住”项目,即商业用地上建成的住宅项目,只有40年或5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水电收费标准高,有些甚至不通天然气,成为住宅中的“异类”。有人把这类公寓称为“伪公寓”,更有甚者将其比喻为“人妖”。尽管“出身”不好导致“短命”,水电费上普遍的非“民”待遇以及天然气等住宅必备设施的缺失,但由于这些项目多为小户型,售价低,具有“宜商、宜居、宜投资”等多重特色,市场销售情况良好。一、40年产权公寓产生背景之所以会出现40或50年产权的公寓,原因在于开发商将非住宅建设用地修建成住宅出售。对于不同性质的土地,其使用年限是有区别的。根据第12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它用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