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至一级资质物业公司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2010-08-30 16:35:07|分类: 默认分类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三级资质物业公司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一、综合服务1、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2、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3、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4、小区业主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75%以上。5、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应全部持有物业管理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6、全体员工佩戴标志,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1、按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提供服务。2、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的标识明显.3、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